花港迎春小学膳食委员会
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,进一步改善师生营养状况,督促师生食堂饭菜质量、安全、卫生及服务再上一个台阶,我校特成立膳食管理委员,制定以下管理办法:
一、膳食委员会成员:
主任: 朱满喜(校长)
副主任:顾建荣(书记) 吴晓雄(副校长) 周琦(副校长)
唐菁菁(副校长) 时娟(副校长)
成员: 王玉蕊(德育处主任) 金涛(德育处副主任)
张海燕(德育处干事) 钟赟(德育处副主任)
王守美(德育处副主任) 张小玲(德育处干事)
薛祥(总务处主任) 董良(迎春总务副主任)
沈祎(明泉总务副主任) 吴春兴(司务长)
各班班主任
二、膳食委员会主要职责:
1、参与食堂的科学管理,督促食堂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,确保学生伙食质量和食品卫生,满足师生需要;
2、每月检查一次食堂物资保管情况以及食品的质量、数量、价格情况;
3、参与拟定每周菜谱;
4、每周检查一次食堂一周菜谱落实情况;
5、协助食堂督查师生就餐情况,对不文明就餐行为进行劝导,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;
6、每周参加膳食管理委员会例会,主要收集和反映教师、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,双方及时进行沟通,协商解决有关问题;
7、负责督促检查学校食堂贯彻、落实经学校审定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,督促食堂每月公示收支账目。
8、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、环境卫生、炊事人员个人卫生以及安全工作,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;
9、严格掌握食堂用粮、用菜情况,以及其它物品、食品的使用情况,做到勤俭节约,严格杜绝浪费现象。
花港迎春小学
我校两校区均做好了膳食委员会的公示牌,挂在迎春校区、明泉校区食堂餐厅的醒目位置:
(图1)迎春校区膳食委员会公示
(图2)明泉校区膳食委员会公示